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
國立 [教通大學] 2013/2014 年度交換學生甄選計畫簡章
101.10.8 國際事務處主管會議通過
一、宗旨
國立 [教通大學](以下簡稱本校)為培養及拓展本校學生之國際視野,並建立選送本校學生
出國進行交換之公平甄選機制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申請資格
1. 具本校學籍,且為本校在學之正式學生(不含在職專班生),大學部學生二年級(含)以
上、研究所學生一年級(含)以上,皆可提出申請。
2. 領有臺灣獎學金、CSUCA 獎學金及本校提供獎學金之境外學生,亦可提出申請;惟台
灣獎學金及CSUCA 獎學金受獎生如出國進行交換,依相關規定須放棄受獎資格,且回
國後不得再次提出申請;凡領取交大各類獎學金之境外學生,於出國期間皆不得支領
獎學金,但可減免學雜費。
3. 具備外語檢定考試成績:凡具有效之托福、雅思、全民英檢及多益成績,或志願校接
受之第三外語檢定成績者,皆可參加校內甄選。惟通過校內甄選後,外語檢定考試之
項目及分數必須符合姊妹校規定,方可取得本校推薦生資格。
三、申請需備資料
1. 交換生申請表
2. 語言能力證明
3. 歷年成績單
4. 在學證明
5. 自傳
6. 讀書計畫
7. 推薦函(建議檢附,至多一封)
申請資料說明:
(1) 語言能力證明須為兩年內有效之成績單。已報考托福的學生,如申請時尚未收到成
績單正本,可以網路成績單代替;但需於收到正本後,繳交成績單影本,並出具正
本核驗。
於申請截止日前尚未收到成績單正本或網路成績單者,恕不接受申請。
提出多益成績者,必須繳交多益測驗(TOEIC)及多益口說與寫作測驗(TOEIC Speaking
and Writing Tests)兩項考試成績單,恕不接受以單一多益成績申請。
(2) 大學部、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學生,請繳交累計至100 學年度下學期之中文歷年成
績單,須包含班/系所排名百分比。碩士班/博士班新生請繳交大學部或碩士班歷年
成績單,須包含班/系所排名百分比。
(3) 自傳及讀書計畫可以中文或英文撰寫。
(4) 讀書計畫請就志願排序第一之學校,擬訂研修計畫(含擬研修課程列表,並具體說明
修習課程的原因或對學習上的幫助)。
(5) 交換志願每生至多可填五所學校。填寫志願前請先自行確認該校是否有相關系所可
選讀,或是否以學生熟稔之語言授課,再行填寫。本處無法提供選校/系或選課諮詢,
學生於取得校內交換資格後,若因姊妹校無適合系/所或課程,導致無法進入該校交
換,學生須自行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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